A、自本标准实施之日(2005年7月1日)起,按本标准规定经型式核准批准车型生产的在用汽车,应按附录I的要求进行自由加速试验,所测得的排气光吸收系数不应大于车型核准批准的自由加速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再加0.5m-1
B、自2001年10月1日起至本标准实施之日生产的汽车,应按附录I的要求进行自由加速试验,所测得的排气光吸收系数不应大于以下数值:自然吸气式2.5m-1;涡轮增压式3.0m-1
C、对于2001年10月1日前生产的在用汽车,应按本标准附录K的要求进行自由加速试验,所测得的烟度值应不大于以下数值:1995年7月1日起至2001年9月30日期间生产为4.5Rb;1995年6月30日以前生产为5.0Rb
D、采用加载减速工况法的地区,应制定地方排气烟度排放限值,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A.关键性材料工程验证
B.封装工艺或制程发生重大变化时可靠性评估
C.客户量产前,工程试制品的可靠性评估
D.生产过程出现异常时产品的可靠性评估
A.2001年10月1日起生产的在用车
B.2001年10月1日前生产的在用车
C.GB3847—2005标准实施后生产的在用车
D.GB3847—2005标准实施前生产的在用车
A.参与临床药物试验方案设计
B.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
C.对重点患者实施治疗药物监测
D.收集药物安全性信息
E.收集药物疗效信息
A.参与临床药物试验方案设计
B.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
C.对重点患者实施治疗药物监测
D.收集药物安全性信息
E.收集药物疗效信息
A.参与临床药物试验方案设计
B.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
C.对重点患者实施治疗药物监测
D.收集药物安全性信息
E.收集药物疗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