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60160元
B.235000元
C.87500元
D.124660元
A.发生节约差异 9 000 元B.发生超支差异 9 000 元C.原材料增加 100 000 元D.原材料增加 99 000 元
A.72 000
B.80 000
C.88 000
D.82 000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A、B两种卷烟。A种卷烟不含税调拨价格每标准条73元,最高不含税售价每标准条78元;B种卷烟不含税调拨价格每标准条58元,最高不含税售价每标准条62元。2019年5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月初库存外购应税烟丝金额为0,当月从乙卷烟厂购入一批已税烟丝,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税额3.9万元,已经验收入库。 (2)领用购入烟丝的50%,生产A种卷烟200箱(250条/箱,200支/条)。其中,100箱销售给某商场,当月结清款项;另外100箱用于抵偿所欠外单位货款。 (3)领用购入烟丝的40%,生产B种卷烟200箱,作为股本与甲企业合资成立一家烟草零售经销商——M公司。 (4)领用购入烟丝的10%,委托W企业加工一种新型低焦油卷烟3箱,W企业按每箱0.2万元收取加工费(不含税),当月加工完成后全部交给甲卷烟厂,W企业代扣代缴消费税。甲厂将这3箱新型卷烟销售给某商场,售价3.2万元/箱。 (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A种卷烟和新型低焦油卷烟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6%加0.003元/支,B种卷烟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6%加0.003元/支。)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该卷烟厂销售A种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 (2)该卷烟厂用于抵债的A种卷烟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如果需要,应纳消费税税额是多少? (3)计算该卷烟厂向M公司投资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W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和甲卷烟厂销售新型低焦油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 (5)计算甲卷烟厂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
18500
18600
19000
20000
A.10 800
B.15 000
C.12 000
D.10 600
A.1 800
B.1 860
C.1 850
D.2 000
A.100
B.115
C.114.66
D.117
A.记入“原材料”科目的金额为305 000元
B.记入“原材料”科目的金额为304 720元
C.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金额为48 000元
D.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金额为48 280元
A. 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为90000元B. 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为100000元C. 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000元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D. 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000元应计入“应交税费”科目的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