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重”指: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经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
A.在0.5mg以下的重量
B.在0.3g以下的重量
C.在0.3mg以下的重量
D.在0.3mg以上的重量
E.在0.03mg以下的重量
“恒重”指: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经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
A.在0.5mg以下的重量
B.在0.3g以下的重量
C.在0.3mg以下的重量
D.在0.3mg以上的重量
E.在0.03mg以下的重量
中国药典规定: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为
A、<0.01 mg
B、<0.03 mg
C、<0.1 mg
D、≤0.3 mg
E、<0.5 mg
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0.3mg以下的重量;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小时后进行;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称重应在继续炽灼30分钟后进行。
《=中国药典》凡例规定“恒重”系指供试品经连续两次干燥后炽灼后的重量差在多少以下
A.0.1mg
B.0.2mg
C.0.3mg
D.0.4mg
E.0.5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