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65]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E、5年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64、第二类精神药晶处方至少保存
65、第二类精神药品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
第二类精神药品的专用账册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第二类精神药品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储存第二类精神药品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E.5年
A.应当在药品库房中设立独立的专库或者专柜储存第二类精神药品
B.并建立专用账册,实行专人管理
C.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D.专库和专柜应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