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院内普通会诊,主管医生提出申请并填写会诊单,会诊单经主治医师审核签名后,发送至拟邀请科室
B.院内急会诊,主管或值班医师提出申请并填写及发送会诊单,会诊单经主治或二值以上医师审核签名后,打电话通知及发送申请单至被邀请科室
C.全院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报经科主任同意后,向医务科提出申请,由医务科协调、组织全院会诊,必要时报主管院长,邀请主管院长参加
D.紧急情况下,医师可未经我院批准,自行外出会诊
A.会诊医师接通知单后应签收并注明时间,应24小时内完成会诊
B.会诊时申请医师应全程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C.会诊医师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时,应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提出处理意
D.急会诊时,会诊医师必须在15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会诊E.多科或全院会诊时,申请科室应提前1-2天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邀请人员名单报医务部
A.对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3个或3个以上学科共同协作诊治的患者
B.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C.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要进行全院会诊
D.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确定会诊日期、邀请科室及会诊医师后,报医务科审核
E.发言顺序由高职称到低职称,由本专业到非专业的顺序
A.科内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申请,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召集,本专科医师参加
B.科间会诊的常规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申请并填写会诊单,会诊单经主治以上医师审核签名后,发送至被邀请科室
C.科间会诊的急会诊需由主管或值班医师提出申请并填写会诊单,会诊单经主治或二值以上医师审核签名后,发送至被邀请科室
D.多科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申请,经科主任或医疗副主任审核同意后将会诊单送至被邀请科室或专家;需医务科协调的,报医务科协调安排
A.感染性疾病科
B.呼吸科
C.重症医学科
D.微生物检验科
E.泌尿科
A.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B.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C.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D.门诊医师可以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
E.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感染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A.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按程序由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
B.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应由医疗机构内部授权,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抗菌药物等相关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C.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可以在门诊使用
D.越级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在使用后24小时之内补办审办手续并由具有处方权限的医师完善处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