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者投入货币资金250000元,存入银行。(2)以银行存款200000元,归还短期借款。(3)收到应收账款50000元存入银行。(4)购进原材料一批货款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材料已经验收入库,开出支票支付货款。(5)以银行存款支付本月行政管理部门电费1800元。(6)用银行存款上缴所得税税金3500元。(7)委托银行向外地某公司汇款1850元,偿还前欠货款。(8)销售一批商品50000元应交增值税值税6500元商品已发运,并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9)购买一批原材料40000元,应交增值税5200元,开出一张期限三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材料尚未运达。(10)销售给本市某公司乙产品一批,计价30000元,应交增值税3900元。收到一张转账支票存入银行。(11)销售甲产品计价70000元,增值税9100元,收到一张银行本票存入银行。(12)收到银行转来的付款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明货款10000元,增值税1300元。有关单据上列明运杂费500元,经审查无误,当即承付。(13)收到银行通知,前已托收的款项56500元已收回。(14)用银行存款支付广告费5000元。(15)从银行提取现金50000元备发工资。要求:根据以上业务,进行必要的计算和账务处理。
A.发出(收到)委托收款需扫描上传的影像应包括托收凭证、商业汇票的正面、背面和所有粘单,以及其他相关债务证明和相关情况说明(如有)。
B.托收承付凭证、委托收款凭证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格式、联次、颜色、规格,由各银行负责印制和管理
C.经办机构应与快递公司或邮局建立严密的交接手续,将快递公司或邮局出具的寄件人留存联附于当天发出委托收款交易的凭证后,不用随当日传票保管
D.经办机构柜员办理委托收款凭证及有关债务证明的邮寄,应采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等方式,并在信封上注明内附的票据凭证号码及附件张数,邮寄费用由收款人承担
A.应付管理
B.存货核算
C.暂估应付单管理
D.应付单协同确认
A.分行业务处理中心或辖行代理800收到分行个金部推送的“采购付款申请”待办任务时,应严格审核分行个金部提交的《贵金属产品销售确认单》
B.个金部提交的《贵金属产品销售确认单》必须经合作公司盖章确认并回传,传真件上的合作公司印章必须清晰可辨,必要时可与合作公司沟通确认订货及付款信息
C.个金部提交的《贵金属产品销售确认单》只需要个金经办、高经签章确认即可,无需合作公司签章
D.分行业务处理中心或辖行代理800可登录贵金属营运系统管理台,使用“分行营运部管理员”角色查询该单据对应的订货批次信息及价格进行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