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对超限30%以内的车辆,除计收正常装载部分通行费外,对超限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到6倍计重收费;
B、对超限30%-100%的车辆,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到6倍计 重收费;
C、对超限30%-100%的车辆,除按正常车辆的基本费率计收通行费外,对其超限30%以上的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递增至6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
D、对超限50%的车辆,除计收正常装载部分通行费外,对超限重量50%以上的部分,按基本费率的5倍计重收费;
E、对超限100%以上的车辆,除按正常车辆的基本费率计收通行费外,对其超限部分按基本费率6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
F、对超限100%以上的车辆,除按正常车辆的基本费率计收通行费外,对其超限100%以上的部分,按基本费率6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
A、基本费率标准为0.08元/吨公里,车货总质量(车货总重)小于等于10吨的按0.08元/吨公里计收;
B、大于10吨小于等于50吨的按0.08元/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04元/吨公里计收;
C、大于50吨的按0.04元/吨公里计收。
D、车货总质量不足5吨的,按5吨计收;收费额不足5元的,按5元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