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B.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C.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D.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
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E.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A.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
B.学生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C.学生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认知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D.学生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