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
责令缴纳并加收滞纳金
阻止出境
由税务机关核定,调整应纳税额
检查纳税人的账薄
可按规定的批准权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询问纳税人与纳税有关的问题情况
责成纳税人提供与纳税有关的
要求纳税人以抵押的方式为其应当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提供担保
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依法拍卖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加收税款滞纳金
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
罚款
停止发售发票
税务机关有权对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拥有的机动车辆、金银首饰、古玩字画、豪华住宅等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出境,属于税收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