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以非货币性资产形式取得的政府补助,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除外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以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工具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D.债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B.对于既有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的租赁变更同时又发生其他变更的,承租人应当将所有租赁变更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有关租赁变更的规定
C.对于仅因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其会计处理应当参照浮动利率变动的处理方法,按照仅因基准利率改革导致变更后的未来现金流量重新计算实际利率,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后续计量
D.对于附注披露,企业仅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披露
A.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后续计量)
B.长期股权投资(对子公司.联营.合营企业的投资)
C.消耗性生物资产
D.固定资产
A.消耗性生物资产
B.长期股权投资(对子公司.联营.合营企业的投资)
C.固定资产
D.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后续计量)
A.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使用权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B.承租人应当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等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
C.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D.承租人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