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对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可以根据本医疗机构医师处方的需要,在本医疗机构内炮制、使用
B.医疗机构炮制中药饮片,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C.医疗机构可以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凭本医疗机构医师的处方对中药饮片进行再加工
D.对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配方颗粒,医疗机构可以按照本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进行制备
A.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B.批发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2016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真题)
C.医疗机构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D.批发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A、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B、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C、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D、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A.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B.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所在地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A.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B.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D.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E.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A.委托配制制剂的质量标准应当执行原批准的质量标准,其处方、工艺、包装规格、标签及使用说明书等应当与原批准的内容相同;在委托配制的制剂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上,应当标明委托单位和受托单位名称、受托单位生产地址
B.委托方对委托配制制剂的质量负责,取得《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批件》后,应当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以上药品检验所报送委托配制的前三批制剂,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C.受托方对委托配制制剂的质量负责,取得《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批件》后,应当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以上药品检验所报送委托配制的前三批制剂,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D.受托方应当具备与配制该制剂相适应的配制与质量保证条件,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或者《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进行配制
A.委托配制制剂的质量标准应当执行原批准的质量标准,其处方、工艺、包装规格、标签及使用说明书等应当与原批准的内容相同;在委托配制的制剂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上,应当标明委托单位和受托单位名称、受托单位生产地址
B.委托方对委托配制制剂的质量负责,取得《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批件》后,应当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以上药品检验所报送委托配制的前三批制剂,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C.受托方对委托配制制剂的质量负责,取得《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批件》后,应当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以上药品检验所报送委托配制的前三批制剂,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D.受托方应当具备与配制该制剂相适应的配制与质量保证条件,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或者《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进行配制
E.受托方应当出具批检验报告书,并按规定保存所有受托配制的文件和记录
A.医疗机构临方炮制中药饮片应当持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B.生产中药饮片须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
C.批发、零售中药饮片必须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
D.药品零售企业的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应具有中药学由专以上学历或者具备中药调剂员资格
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经()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A.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
B.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
C.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部门
E.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经()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A.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
B.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
C.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D.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部门
E.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
A.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B.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C.经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D.经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E.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