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规定:B公司购买A公司生产的灯具5000套,总价款8万美元;于1999年12月25日前交货;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自然灾害和罢工;发生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还对违约金等做了规定。合同成立后,A公司立即进行生产,不料公司于同年10月20日发生重大火灾,致使A公司无力履行合同。A公司于当年10月25日将有关部门证明此火灾事故系由雷电引起的文件寄予B公司,要求延迟履行合同3个月,B公司于当年11月8日电告A公司宣布解除合同。2003年12月29日,B公司要求A公司依合同支付违约金。A公司拒绝这一要求。B公司于2004年1月3日向A公司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问:
1.A公司拒绝支付违约金是否违法?为什么?
2.B公司要求解决纠纷的方式是否正确?为什么?
3.B公司请求有关机构解决纠纷是否符合时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