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成本理论是由詹森和麦克林提出的。主要观点有()。
A、区分了两种公司利益冲突:股东与经理层之间的利益冲突和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
B、在企业中,由于经理层不能拥有公司100%的剩余利益,因而由于其努力工作所带来的收益必须在经理层与其他所有者之间进行分享。因此,现实中经理层就有强烈的消极工作的动机,甚至把公司资源转变为个人收益,如建设豪华办公室、建造"产业帝国"等对公司发展没有意义的事情,从而产生了股东和经理层之间的利益冲突
C、由于股东的责任有限,而剩余收益则由股东分享,因此当某项投资具有产生远高于债务面值的收益时,即便成功的概率很低,股东也可能会选择这一高风险投资项目。因为这一风险投资项目一旦成功,超额收益全部归所有者所有
D、而项目一旦失败。有限责任决定了损失将主要由债权人来承担;股东与经理层之间的利益冲突所导致的代理成本又被称为""外部股东代理成本"",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以及与债权相伴随的破产成本又被称为""债券的代理成本""。代理成本理论认为,伴随着股权一债务比率的变动,公司选取的目标资本结构应比较负债带来的收益增加与两种代理成本的抵消作用,从而使公司价值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