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建设单位不得以物业交付期限届满为由,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接不符合交用条件或者未经查验的物业
C、建设单位不移交有关承接查验资料的,由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的,对建设单位予以通报,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D、建设单位可让施工单位直接对接物业公司
B、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和管理以及大中修、更新改造及专业检验的资料;包括:物业设施设备清单、台账,使用、修理、改造报告,重大事故报告、专业检测报告、完好率评定报告等
C、业主资料。包括:业主身份、产权证明,物业查验、问题解决记录,物业使用、装修、维修资料,有关服务、投诉、回访记录和纠纷的处理报告等
D、合同协议书。包括:对内、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原件
E、人事档案资料。指双方同意移交留用的在职人员的人事档案、培训、考试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