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国务院
B.县
C.市
D.省
A.省人民政府
B.市人民政府
C.国务院
D.县人民政府
A.县
B.市
C.省
D.国家
职业化专业化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查员是指经药品监管部门认定,依法对管理相对人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等场所、活动进行合规确认和风险研判的人员,是加强药品监管、保障药品安全的重要支撑力量。为了达到这种制度设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意见》(国办发〔2019〕36号)建立的制度包括( )。
A.构建国家、省两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
B.到2020年底,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和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基本完成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制度体系建设
C.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
D.到2020年底,国家、省、市、县四级基本完成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制度体系建设
A.省、市、县人民政府部门
B.省、市、县人民政府法制机构
C.省、市、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D.省、市、县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构
A.既可以向所在地地市级、也可以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B.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C.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D.应当向向所在地地市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