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抵押权已登记且登记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抵押权未登记的,按抵抵押合同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
A.2017年8月5日
B.2017年8月7日
C.2017年8月22日
D.2018年8月7日
(1)2X20年5月18日,抵债资产转让完毕;
(2)2X20年4月18日,乙公司债权的公允价值为800万元,并已经计提坏账准备400万元;
(3)乙公司对受让的资产拟作为固定资产使用。
要求:指出债务重组会计处理时间,并编制交易双方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