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房产出资的,需要将房产的使用权转移给公司,不须将所有权转移给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公司可以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和范围外归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第三人代垫资金协助发起人设立公司,双方明确约定在公司验资后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将该发起人的出资抽回以偿还该第三人,发起人依约抽回出资偿还第三人后又不能补足出资,应承担相应责任
A.认股人延期缴纳股款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请求该认股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
C.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评估确定的价额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D.出资人以房屋出资,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A.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B.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C.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新股优先认购权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D.通过股东会解除股东资格
A.乙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
B.甲不承担责任
C.乙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
D.甲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
张某拟与王某、赵某共同投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因张某不愿以自己名义投资,遂与李某约定,李某为名义股东,张某为实际出资人并享有投资收益。 后李某按照约定,认缴出资 100 万元,设立了甲公司。李某被记载于甲公司股东名册,并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王某、赵某认缴的出资全部缴足,李某认缴的出资张某仅实际缴纳 60 万元。
甲公司经营期间,李某未经张某同意将其在甲公司的股权进行质押,并造成了损失。张某得知后,要求李某赔偿损失,遭到拒绝。 为防止李某继续损害自己的利益,张某要求甲公司将其变更为股东并记载于股东名册,遭到 王某、赵某反对,双方发生争议。 在变更股东的争议未解决前,甲公司因资不抵债,破产清算。债权人郑某以李某未完全履行 出资义务为由,要求李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李某以其为名义股东为由抗辩。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是否有权拒绝张某的赔偿请求?简要说明理由。
(2)张某未经王某、赵某同意能否变更为甲公司股东?简要说明理由。
(3)李某是否有权拒绝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A."实收资本"科目160万元,"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80万元
B."实收资本"科目140万元,"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100万元
C."实收资本"科目200万元,"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40万元
D."实收资本"科目240万元
A.股东以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作价出资,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或者根本未交付公司使用
B.股东以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如机器设备、房屋等作价出资
C.将公司的收入或者公司往来款作为股东个人财产进行增资扩股
D.拒绝出资
A.甲公司决定会计年度终了时不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B.甲公司决定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C.甲公司未设立股东会
D.股东王某行使股东会相应职权作出决定时未使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