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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给出正确答案)
[单选题]
2021年2月1日,麓山公司与湘水公司签订合同,向湘水公司销售一台电动车生产设备和一台组装设备,总价款为300000元。合同约定,电动车生产设备于10日内交付,电动车组装设备于15日内交付,且在两台设备全部交付后,麓山公司才有权收取全部合同对价。假定上述两台设备分别构成单项履约义务,设备交付给湘水公司时,湘水公司即取得其控制权。上述生产设备的单独售价为240000元,组装设备的单独售价为160000元。麓山公司两台设备均按时交付。不考虑其他因素,麓山公司的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是()。
A.交付生产设备时:借:应收账款18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180000
B.交付生产设备时:借:合同资产24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240000
C.交付组装设备时:借:应收账款300000贷:合同资产180000主营业务收入120000
D.交付组装设备时:借:合同资产12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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