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可以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中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代替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量的20%。
丙劳务派遣公司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乙公司将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又派遣到其他公司工作
丁公司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达到其用工总量的 5%
甲公司设立劳务派遣公司向其所属分公司派遣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