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和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证明。
B.因年代久远,批文丢失等原因无法提供的,可以由开户单位提供证明文件。
C.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出具的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只能以其中一个名称开立账户。
D.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开立结算账户时可以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A.县级(含)以上有权机关签发的“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等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法律文书
B.附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制裁决定或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C.本人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银行应当凭此立即扣划单位的有关存款
D.扣划单位的证明文件
A.个体工商户类型在认证时无对公账户,可填写营业执照上法人的个人银行卡号
B.企业类型在认证时是必须要对公账户的,若无对公账户请先办理对公账户
C.政府类型在认证时若没有对公账号,可以在“机构开户银行”、“机构银行账号”栏填写“无”
D.事业单位在认证时如无对公账户,可以使用证书上法人的对私银行卡号及姓名,也可以填写结算中心或财政账户支付验证(如国库集中收付结算中心等)
E.其他组织认证无对公账户,可填机构证件上的负责人的个人银行卡号
A.同一银行营业机构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后重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B.开立验资账户及开立增资账户
C.注册验资账户验资成功后转入在同一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基本账户
D.注册验资账户验资成功后转入在不同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基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