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3000万元
B.甲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3000万元
C.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股权处置损益2100万元
D.甲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股权处置损益3250万元
A.370
B.210
C.580
D.790
A.合并财务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为250万元
B.合并财务报表中,房屋的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
C.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对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800万元
D.个别财务报表中,不应确认资产处置损益300万
A.取得甲公司股权作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处理
B.对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12000万元计量
C.在购买日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按560万元计量
D.合并成本大于购买日甲公司可辩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A.3133.33
B.0
C.100
D.420
A.合并财务报表中,房屋的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
B.合并财务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为250万元
C.个别财务报表中,不应确认资产处置损益300万
D.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对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800万元
A.因部分处置对联营企业投资将剩余长期股权投资转变为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B.本年发现重要的前期差错
C.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自最终控制方取得被投资单位60%股权
D.购买日后12个月内对上年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
A.300
B.420
C.320
D.470
A.甲公司拥有A公司60%的股权,拟出售40%的股权,出售后将丧失对该公司的控制权,但对其仍具有重大影响,甲公司应当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其拥有的该公司60%的股权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该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B.甲公司拥有B合营企业40%的股权,拟出售35%的股权,甲公司持有剩余的5%的股权,且对被投资方不具有重大影响,甲公司应将拟出售的35%股权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不再按权益法核算,剩余5%的股权在前述35%的股权处置前,应当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在前述35%的股权处置后,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C.湘水企业集团拥有C联营企业20%的股权,拟出售15%的股权,甲公司持有剩余的5%的股权,且对被投资方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甲公司应当将拟出售的15%股权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不再按权益法核算,剩余5%的股权在前述15%的股权处置前,应当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在前述15%的股权处置后,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D.湘水企业集团拥有D公司5%的股权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拟出售4%的股权,甲公司持有剩余的1%的股权,甲公司应当将拟出售的4%股权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不再按金融资产核算,剩余1%的股权在前述4%的股权处置前,应当按照金融资产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前述4%的股权处置后,应当继续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该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B.创世公司为合并方,2021年8月1日为合并日
C.创世公司确认资本公积为3000万元
D.创世公司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9000万元
A.甲公司拥有甲公司60%的股权,拟出售40%的股权,出售后将丧失对该公司的控制权,但对其仍具有重大影响,甲公司应当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其拥有的该公司60%的股权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该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B.甲公司拥有B合营企业40%的股权,拟出售35%的股权,甲公司持有剩余的5%的股权,且对被投资方不具有重大影响,甲公司应将拟出售的35%股权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不再按权益法核算,剩余5%的股权在前述35%的股权处置前,应当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在前述35%的股权处置后,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C.乙企业集团拥有C联营企业20%的股权,拟出售15%的股权,甲公司持有剩余的5%的股权,且对被投资方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甲公司应当将拟出售的15%股权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不再按权益法核算,剩余5%的股权在前述15%的股权处置前,应当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在前述15%的股权处置后,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D.乙企业集团拥有丁公司5%的股权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拟出售4%的股权,甲公司持有剩余的1%的股权,甲公司应当将拟出售的4%股权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不再按金融资产核算,剩余1%的股权在前述4%的股权处置前,应当按照金融资产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前述4%的股权处置后,应当继续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