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有权对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拥有的机动车辆、金银首饰、古玩字画、豪华住宅等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出境,属于税收保全措施
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可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罚款
责令缴纳并加收滞纳金
阻止出境
由税务机关核定,调整应纳税额
加收税款滞纳金
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
罚款
停止发售发票
检查纳税人的账薄
可按规定的批准权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询问纳税人与纳税有关的问题情况
责成纳税人提供与纳税有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