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等多地严查执业药师“挂靠证书”,人才需求仍趋紧

近日,新疆药监局发布关于执业药师“挂靠证书”查处情况的公告,44名执业药师因“挂靠证书”被查处,其《执业药师注册证》被依法撤销,且个人不良信息被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在不良信息撤销前不得再次注册执业。
一、44名药师证书遭注销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核查,44人存在执业药师“挂靠证书”的违法违规行为。所谓“挂靠证书”,即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依据相关规定,这44人的《执业药师注册证》被依法撤销,相关不良信息也被录入系统。值得注意的是,近几个月来,多地均检查到执业药师“挂靠证书”现象,涉事执业药师均受到严格处罚。
二、“挂靠证书”危害及处罚明确
汇总多省官方对执业药师“挂靠证书”的处罚案例,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挂靠证书”行为将面临多重危害及处罚:
- 证书撤销:依法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 注册限制:三年内禁止进行执业药师注册。
- 不良记录:将不良行为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奖惩记录”栏。
- 刑事责任:若“挂靠证书”行为构成犯罪,将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单位处罚:对于买卖、租借《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执业药师人才需求持续扩大
近年来,全国各地持续开展执业药师“挂靠证书”查处行动,旨在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执业药师执业行为。这一举措反映了国家及社会对执业药师在岗服务顾客用药的迫切需求,即对执业药师人才的巨大需求。
为严格落实配备执业药师政策措施,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多地陆续推出相关政策,严格规范执业药师配备。例如,海南临高县要求在5月15日前完成执业药师配备,且需在岗履职。国家市场监督总局也出台政策,明确药品网络销售需配备相适应的执业药师,并对零售药店“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等行为制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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