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卫健委放大招!药师等互联网科普这10类行为被“拉黑”
宝子们,为了能让大家在互联网上获取健康知识的时候更安心、更靠谱,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共四川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一起出手啦,最近发布了《四川省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试行)》,专门给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和工作人员在互联网上搞健康科普立规矩。这个清单适用的是四川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里面的工作人员哦,下面咱们一起来看看哪些行为被禁止啦!
- 政策法规“红线”不能碰:可千万别发布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着干,还不利于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四川建设的信息,这就像闯红灯,绝对不行!
- 信息来源要标清:要是发布国内外时事、公共政策、社会事件这些信息,一定要准确标注来源,不然就像“三无产品”,谁敢信呀。
- 别拿科普当广告:不能借着健康科普的名义,偷偷发布商品或服务广告,更不能搞直播带货这种不当牟利的事儿,科普就得纯粹点。
- 虚假错误信息要杜绝:那些虚假、错误的健康科普信息,还有夸大疾病治疗效果的,都别发,咱们要给大家真实有用的知识。
- 伦理道德要遵守:违背伦理道德、公序良俗,侵犯个人隐私,或者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符的内容,统统不能发,要做有良心的科普人。
- AI生成内容要标识:用人工智能生成合成的健康科普内容,一定要加上显式标识,不然大家还以为是你自己写的呢。
- 知识产权要尊重:别人的作品可不能剽窃、抄袭、盗用,也不能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这是做人的基本原则。
- 个人账号别乱开:个人要是想利用职务身份开自媒体账号发健康科普内容,得先向单位申报,得到批准才行,可不能自己偷偷开。
- 账号运营别外包给“不靠谱”:单位和个人的自媒体账号,可不能委托、外包、转包给没资质的企业或个人来运营,不然内容质量可没法保证。
- 离职人员别乱用信息:已经退休或者离职的工作人员,没经过原单位同意,可不能用原单位的职务信息去搞健康科普传播,这是对原单位的尊重。
这个清单由卫生健康部门来解释,以后要是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有变化,清单也会跟着调整哒。大家都要遵守哦,一起让互联网健康科普环境变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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