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09年1月成立,专门从事药品生产。张某为其发起人之一,持有甲公司股票1000000股,系公司第十大股东。王某担任总经理,未持有甲公司股票。2013年11月,甲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15年5月,甲公司股东刘某在查阅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时发现:(1)2014年9月,王某买入公同股票20000股;2014年12月,王某将其中的5000股卖。(2)2014年10月,张某转让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0000股。2015年6月,刘某向甲公司董事会提出:王某无权取得转让股票的收益;张某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不合法。董事会未予理睬。2015年8月,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查:该公司章程对股份未作特别规定:王某12月转让股票取得收益3万元归其个人所有;张某因急需资金不得已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0000股。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王某是否有权将3万元收益归其个人所有?简要说明理由。
A.825
B. 345
C. 278
D. 255
A.20640
B.15480
C.80885
D.92060
中国公民张某任职于境内甲公司。张某2014年5月取得收入如下:
(1)当月取得境内甲公司支付的工资薪金8300元、差旅费津贴500元;
(2)当月从境内乙公司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6000元;
(3)当月举报违法行为获得公安机关支付的2000元奖金;
(4)当月购买福利彩票,一次中奖13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A.245
B.505
C.405
D.295
(2)取得的经济赔偿收入,应由境内乙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元。
A.0
B.960
C.1040
D.1200
(3)张某取得公安机关支付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A.0
B.200
C.240
D.400
(4)张某取得福利彩票的中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A.440
B.600
C.2080
D.2600
000万元,取得《杨过那些事》稿酬收入40000元;当年还从加拿大取得“杨过”商标权收入150000元,从法国取得彩票奖金20000元。杨过已按加拿大、法国税法规定分别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5000元和1500元。按照中国与加拿大、法国涉外税收协定,中国公民在加拿大、法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抵扣国内个人所得税。以上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计算该纳税人当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请分析现有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不足并提出改革建议?
A.每年从我国境外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李某
B.2021年取得我国境内A股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16万元的王某
C.2021年经营个体商店取得年经营所得2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赵某
D.2021年每月从我国境内的企业因任职取得工资所得,同时还因在外兼职取得稿酬和劳务报酬所得共计20万元的个人张某
E.张某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但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A.持有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
B.被学校评为校级优秀教师所获得的奖金
C.因任N大学兼职教授取得的课酬
D.领取的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
监事张某2012年3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
董事吴某2012年8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500股一次性转让
董事罗某2013年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
经理王某2014年1月离职,8月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所有股份
A.秦某未满60周岁仍有权担任工会职务
B.工会专职主席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
C.罢免、撤换企业工会主席须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无记名投票过半数通过
D.工会主席任期未满,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不得随意解除其合同,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征得本级工会法履行民主程序
[案情介绍]
中国公民张某与丈夫蔡某侨居马来西亚,解放初期,张某携子女回中国厦门定居。丈夫蔡某仍然居住在马来西亚,并取得马来西亚国籍。1978年,张某用丈夫蔡某寄回的侨汇购买了厦门市住房一座,房主登记为张某。此后,其子女又先后出国或去香港定居。1997年,张某申请去香港定居获准。因在厦门已无亲人,欲在出境前将此房卖掉。经人介绍,张某在未取得其丈夫同意的情况下,与原告于1999年4月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将该房以人民币85000元卖给原告。签约后,张某收取了大部分房款,并将部分房屋交给原告居住。同年10月,双方前往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因张某未能提供其夫同意出卖的证明,房管部门未给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此后,张某因身体原因,未去香港定居;同时,其夫蔡某得知其卖房之事,从国外来信指责,并通过律师找到房管部门,要求不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此种情况下,张某向原告表示要求取消买卖房屋契约,各自返还已收取的房款和占住的房屋。因原告坚持买卖有效,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原告于2000年11月起诉至一审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买卖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