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Ⅱ期临床试验的病例数为
A.100例
B.300例
C.20~30例
D.200例
E.30例
属化学药品注册分类1和2的新药,应当进行临床实验,其中Ⅲ期临床试验的最低病例数为
A.20至30例
B.100例
C.200例
D.300例
E.2000例
新药Ⅳ期临床试验的最低病例数(试验组)是
A.18~24例
B.20~30例
C.100例
D.300例
E.2000例
新药Ⅱ期临床试验的最低病例数(试验组)是
A.18~24例
B.20~30例
C.100例
D.300例
E.2000例
新药Ⅰ期临床试验的最低病例数(试验组)是
A.18~24例
B.20~30例
C.100例
D.300例
E.2 000例
新药Ⅳ期临床试验的最低病例数(试验组)是
A.18~24例
B.20~30例
C.100例
D.300例
E.2 000例
新药Ⅲ期临床试验的最低病例数(试验组)是
A.18~24例
B.20~30例
C.100例
D.300例
E.2 000例